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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申请及补课办法

注意事项
一、退费申请
  1. 已报名游泳班学员如于开课前申请退费,退还90%费用;上课未逾课程1/3,退还50%费用;上课逾课程1/3不予退费。退费时间以学员填写退费申请单之时日为准。
  2. 报名游泳班之学员因生病、受伤、生理期(前二项须检附公(私)立医疗院所相关证明),导致无法上课而申请退费者,经本校复核通过后,可依剩馀堂数办理退费。
  3. 优惠方案学员自报名缴费后,若申请退费者,不适用优惠折扣价金额计算退费,依招生简章表列泳训班原价费用办理。
 
二、补课
  1. 游泳班学员凭证入场。证件不得转借、冒用、涂改,一经发现依情节轻重究办,取消学员资格,且恕不退费。
  2. 团体班及家教班一对二、家教班一对三,上课时若有其中一学员因故未到,视为放弃上课权力,不得要求教练再另行补课。 本馆保有变更、调整游泳馆开放管理办法之权利,相关资讯于网站或馆内公告,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