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會購買體育服裝之支出標準異動(調升至800元)

  • 2025-10-17
  • 體育室
有關教職員工運動服裝補助,目前施行參與運動會人員每人補助新臺幣800元整,請由
各單位經費項下支應。
◎運動服裝補助對象如下(以實際參與本次運動會者為限):
(1)編制內教職員工、專案助理教授、約聘教師、講座教授及客座人員。
(2)人事室列管之約用人員。
(3)總務處事務組列管之全職臨時工及全職工讀生。
(4)各單位自行進用未列管之全職人員、博士後研究及專任助理,由各單位主管衡
酌經費充裕情形,自行決定是否補助,博士後研究及專任助理請另行造冊會辦
人事室第四組。
◎餐飲:除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外、其餘人員均不得報支便當、飲料。

有關運動會購買體育服裝之支出標準由每人500元調升800元, 業務經校管會同意並自114年9月26日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