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游泳館暑期游泳班游泳教師甄選作業
一、甄選對象:凡對游泳教學有熱誠之校內、校外人士。
二、甄選名額:游泳教師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對游泳教學具有熱誠,且具備C級以上教練證及救生證照者。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報名,等候通知參加甄選。
五、報名手續:請至本校游泳館櫃檯領取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連同相關證件影本,繳交至游泳館櫃檯收,或e-mail:vance0209@gmail.com,並以電話0931-859411確認收件。
繳交文件:1.報名表。2.相關資格、證照(需於有效期限內。)等(救生證、游泳教練證等電子檔)。
六、考試時間:
(一)初試(第1階段):
1.考試時間:視報名人數達到考員額時,即電話通知初試、複試日期、時間應試。(請先換裝報到暖身後,依順序測驗完成後並準備複試)。
2.考試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游泳館(台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
3.考試內容:100公尺混合四式(含跳水出發、蝶、仰、蛙、自,各25公尺)。
(二)複試(第2階段):
1.複試時間:初試結束,接續辦理複試。
2.複試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游泳館(台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
3.複試人員:參加試敎與口試人員請自行參閱複試注意事項。
七、錄取名單:將於初試、複試結束後,公佈於體育室網站及游泳池公佈欄,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八、游泳教師任期配合注意事項:
- 游泳教師任期於114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表現績優之教練將延續聘任至隔年6月。
- 擔任游泳教師者應配合游泳館相關業務,如:游泳班招生、場地清潔等。
- 游泳教師應參與體育室辦理之各項工作講習及訓練。若經平時考核評定表現不佳,經提醒後仍未於期限內改善者,經體育室主任召開相關會議討論決定得立即解聘,未完成之教學課程安排其他游泳教師接任。
- 游泳教師不得接受學員私下安排課程教學,若經查處一律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