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全校運動會 【報名宣傳推廣活動辦法】

  • 2026-10-12
  • 活動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全校運動會  報名宣傳推廣活動辦法

一、活動目的
為協助宣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全校運動會報名資訊,鼓勵同學透過社群媒體分享相關資訊,讓更多同學了解運動會報名方式及相關內容,提高全校運動會之報名參與度,特辦理本活動。

二、活動日期
本活動期間為 10月14日至10月22日。

三、參加資格
本校在學學生(須出示師大學生證)均可參加本活動,無須事前報名或登記。

四、活動名額及參加方式
1.    本活動限額 30名,額滿時會於全校運動會網頁註明。
2.    參加者自行發布或轉發符合本活動規定之宣傳內容即可參加。
3.    前30名符合活動規定並完成審核者,取得本活動獎勵資格。

五、宣傳方式
1.    參加者須自行發布或轉發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全校運動會報名相關之宣傳內容。
2.    宣傳形式不限,可為社群媒體貼文、海報、短影音或其他相關形式,惟按讚數不得合併計算。
3.    宣傳內容須清楚呈現全校運動會報名相關資訊。
4.    參加者所發布之宣傳內容須標註指定標籤: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全校運動會,未標註指定標籤者,不列入獎金資格。

六、排名及獎勵方式
1.    宣傳內容按讚數須達 500個以上,始符合本活動獎勵資格,未達500個者,不具獎金領取資格。
2.    符合資格者依先後報到順序獎金如下:

名次                           獎金
第1位至第10位           每名1,000元
第11位至第20位         每名800元
第21位至第30位         每名500元


七、審核及獎金領取
1.    參加者達成活動規定之條件後,須於活動期間內至體育室確認資格及名額登記。由主辦單位確認宣傳內容之按讚數、指定標籤及其他活動規定後,始取得本活動獎金領取資格;名額依完成登記之先後順序認定,名額滿後不再受理。
2.    獎金領取期間為10月23日至11月11日,領取時由主辦單位再次確認原宣傳內容是否仍可正常查看及尚未刪除。如原宣傳內容已刪除或有其他不符合本活動規定之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獎金領取資格。
3.    參加者應於上述期間內完成獎金領取相關程序,逾上述獎金領取期間仍未完成領取者,視同放棄獎金領取資格,主辦單位不再受理。

八、注意事項
1.    參加者須確保所發布之宣傳內容於審核時仍可正常查看,且須附截圖畫面之附件。
2.    宣傳內容是否符合活動規定,由主辦單位審核認定。
3.    如發現購買按讚、灌讚、使用機器人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增加按讚數,經查證屬實者,取消活動參與及獎金領取資格。
4.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辦理。

※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辦法之修改、補充及修正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