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個人資料蒐集暨同意書

  • 2021-08-30
  • 公館校區體育組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個人資料蒐集暨同意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室(以下簡稱本室)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取得您提供的個人資料,需告知下列事項並得到您的同意,請務必詳閱。當您簽署此同意書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

一、           蒐集之目的:

辦理場地申請,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作為後續處理、聯絡及紀錄之用途。

二、           個人資料之類別:

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單位(系所)、職稱(身份)、姓名、聯絡方式(電話)等詳如申請表上所列之個人資料。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與方式

()本室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需保存期間內,得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為即日起至活動結束利用地區為校內。

()本室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蒐集目的宣告之各項業務執行,包括因業務執行所必須之各項聯繫與通知。

()本室以電子文件與紙本之適當方式處理與儲存資料。

四、個人資料之保密

本室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室將於查明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五、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校保有您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提供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請您提出釋明。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運用,並可請求刪除。

七、同意書之效力

1. 當您完成簽署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的內容。

2. 本室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之權利,內容修改時將於本室網站公告。如您未於公告後一個月內提出異議,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室所更改之內容。

六、     若您對此告知事項之內容有任何疑慮,請聯絡體育室(027734-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