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宗 旨:為提升大專新興運動攀岩競賽之技術水準與素質,及激勵增進大專院校學生攀岩能力,並培養參與攀岩運動之人口,特舉辦比賽。
三、指導單位:運動部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六、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山岳協會運動攀登部、原岩攀岩館
七、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5年11月14(星期六)起至11月15日(星期日)止,共計2天。
八、比賽地點:原岩攀岩館-中和店(新北市中和區立言街41號)。
九、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報名時每單位於每組以報名一隊為限。 (新合併學校在三年內得以原校區名義報名參賽)。
十、參賽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115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需檢附參賽運動員第一學期註冊繳費證明及選課單影本)。
(二)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各校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並由運動員於運動員保證書(如附件)中具結,始能報名參加。
(三)凡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及相關職隊員,至正式比賽前1日(中華民國115年11月13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下場比賽。
十一、比賽項目:個人先鋒賽、速度賽
十二、比賽分組與限制:
- 比賽分組:先鋒賽男生組
速度賽男生組
速度賽女生組
(二)參賽限制如下:
1.女生組:凡符合第十條參賽資格之各參加單位女生運動員皆可參加本組。
2.男生組:凡符合第十條參賽資格之各參加單位男生運動員皆可參加本組。
十三、報名辦法: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17時截止,採網路報名https://pse.is/4j2lb6 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切結書(附件一)、運動員在學證明及競賽代辦費以掛號郵寄,始為有效完成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郵寄地址: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連絡人:行政組蘇彥銘組長
地址: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3樓
電話:02-2771-0300轉31
(三)報名方式:
1.網路報名後請併同運動員在學證明(民國115年9月1日以後學校正式出具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學生證須加蓋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章;若於報名期限內,無法取得證明者,請於比賽當日時繳交)及競賽代辦費(以郵局匯票繳交,匯票抬頭請書寫「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掛號寄達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3樓大專體育總會蘇彥銘組長收,信封請標註「大專攀登錦標賽報名表」,逾時恕不受理。
2.報名資料內容缺件(未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及相關證件不齊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及方式完成報名手續者,視同未報名成功。
(四)報名限制:個人組每(校)隊每組限報5名。
(五)競賽代辦費:
1.每人每項目新臺幣500元整。
2.競賽代辦費一律以郵局匯票方式繳交;受款人抬頭請書寫「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六)保險費:凡報名參賽之職隊員保險均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大會工作人員、裁判及志工等人,由大會統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七)報名一經確認後,不得增减職員及運動員人數,參加學校事先務必審慎辦理。競賽代辦費寄達(或匯款)後一律不予退費(除報名人數不足而取消項目)。
(八)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報名職隊員註冊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僅供於彙編秩序冊、成績紀錄及報告書使用,不另作為其他用途。
